劳动合同:试用期、社保与离职赔偿
学习目标
- 知道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合同,否则可主张双倍工资
- 掌握试用期的期限上限、工资下限与社保底线
- 分清 N、N+1、2N 三种离职补偿各对应什么情形
- 看懂竞业限制条款,知道什么时候它管不到你
一句话本质
劳动法是少数明显偏向你这一方的法律——它默认你和公司不是平等的谈判对手,所以划了很多公司不能碰的硬线。你吃亏,多数不是因为法律没保护,而是因为你不知道线画在哪。
入职第一关:一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合同
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和你签书面劳动合同。超过一个月不签,从第二个月起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,最多主张 11 个月。注意:这是悬在公司头上的剑,不是你的福利——别为了拿双倍工资故意拖着不签,司法实践对劳动者恶意不签的也不支持。
没签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。工牌、考勤记录、工资流水、工作群聊天记录、盖章的入职通知,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。
试用期:期限、工资、社保三条硬线
试用期不是「公司想定多久定多久」,上限跟着合同期限走:
| 合同期限 | 试用期上限 |
|---|---|
| 3 个月以上、不满 1 年 | 1 个月 |
| 1 年以上、不满 3 年 | 2 个月 |
| 3 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 | 6 个月 |
另外三条: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;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 80%(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);试用期也必须缴社保——「过了试用期再交社保」是赤裸裸的违法,没有任何弹性空间。
试用期辞退你,也不是一句「不合适」就行:公司必须举证你不符合录用条件——而「录用条件」得是入职时就明确告知过你的、可考核的标准。拿不出证据的试用期辞退,就是违法解除。
离职补偿:N、N+1、2N 到底怎么算
「N」指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: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(月工资按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应发工资算,满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,不满 6 个月补半个月)。三个档位:
- N(经济补偿):协商一致解除(公司提出)、经济性裁员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、公司拖欠工资/不缴社保你被迫辞职等。
- N+1:在「医疗期满不能工作」「不能胜任经调岗培训仍不能胜任」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」这三种法定情形下,公司没有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就解除,多给一个月的「代通知金」。N+1 不是万能公式,只对应这三种情形。
- 2N(赔偿金):违法解除——公司没有法定理由硬开除你,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。
记住一条反向规则:你主动辞职,一般什么都没有。所以公司想逼你走时,惯用动作是冷暴力、调岗降薪,逼你「自愿」提离职——把 2N 的账变成 0。这时候不要赌气裸辞,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,该仲裁仲裁(劳动仲裁不收费,时效为离职后 1 年)。
证据怎么留(离职博弈必备清单):
- 劳动合同、offer、岗位说明、绩效标准,入职时就留自己一份。
- 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社保缴费记录,定期下载保存。
- 公司提出解除时,要求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注明理由——口头辞退先别走,发邮件/微信确认:「今天领导通知我被辞退,理由是 X,请确认」。
- 重要谈话(约谈辞退、协商赔偿)录音——自己作为谈话一方的录音,一般可作为证据。
- 离职时拿到离职证明,看清上面写的离职原因。
竞业限制:不是给所有人签的
竞业限制条款只能用于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——前台、普通客服也被要求签竞业,本身就很可疑。几条关键规则:
- 竞业限制在离职后生效的前提是公司按月支付补偿;司法实践常见标准是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% 左右、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(以现行规定为准)。
- 期限最长 2 年。
- 公司超过 3 个月不支付补偿,你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——白纸不能既要你守约又一分不掏。
- 签了就当真: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往往是真金白银地判。
动手判断:公司这么干合法吗?
小马入职 2 个月后,主管说'你不太合适',当天通知试用期辞退,没有任何书面考核记录。小马有没有说法?
常见误区
- ❌ 以为「过了试用期再签合同/再缴社保」是行规(超 1 个月不签可主张双倍工资;社保从用工第一天起强制缴纳)。
- ❌ 以为所有离职补偿都是 N+1(N+1 只对应三种法定情形的代通知金;违法解除是 2N;主动辞职一般为 0)。
- ❌ 被逼到主动辞职(冷暴力逼辞是为了省掉补偿——留证据走仲裁,别赌气裸辞)。
- ❌ 以为竞业限制签了就必须无条件遵守(公司不按月给补偿、超 3 个月不付,你可解除;期限上限 2 年)。
单选 入职 8 个月公司一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,你可以主张什么?
本课为普法教育,内容为一般性规则的简化讲解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个案以现行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及专业律师意见为准。